今年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25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总工会在济南联合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陈玮陈晓丽)
在集中咨询和义诊现场,来自山东省卫健委执法监督局、医院、山东中医院、医院、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疑答惑,并且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等健康指标。
42岁的王先生告诉医生,自己曾经在一家铝厂工作了八年,现在浑身疼痛,头疼、记忆力严重下降,怀疑和原来的工作有关系,想知道自己是否是职业病。
对于王先生的情况,现场医生表示,铝厂除了铝制品外,铅也是造成职业病的危险因素。铅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毒性。铅中毒表现为口内有金属味、食欲不振、便秘或腹泻、腹绞痛等,还可能出现中毒性肝病、中毒性肾病和贫血等。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有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知情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职业卫生明珠管理权、职业病危害防护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