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8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会同崇明区人民法院、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崇明区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会签《关于加强水域生态修复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合作备忘录》,并就崇明区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成立崇明内陆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施单位以及渔业增殖放流法治基地进行揭牌。
根据《合作备忘录》,四家单位将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对崇明内陆水域生态修复工作的协调联动,规范工作流程,优化修复方式,进一步提升崇明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并就破坏水域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增殖放流等司法修复工作的实施单位、资金监管、技术指导、法治宣传等做了具体规定。
备忘录的会签有助于推动崇明地区增殖放流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助于加强相关修复工作和法治宣传的协调联动,形成守护生态环境的公益合力,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崇明区人民法院*组成员、副院长沈璇敏指出,崇明生态岛的生态环境建设,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上海城市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这次备忘录的签署,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也是对崇明法院环资庭三合一审判模式下司法修复工作新的探索。
上海铁检院*组成员、副检察长俞蕾表示,上海铁检院在办理环资案件的过程中,一贯重视生态资源的修复工作。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长江禁捕的第一个年头,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上海铁检院将继续秉承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并重、重在生态修复的理念,会同各方做好增殖放流和教育宣传工作,为不断改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生态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张锋表示,区农委既是渔*管理的执法机关,也是水域保护的实施单位,会做好对水域生态修复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在流放鱼种选择、种质鉴定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保障修复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崇明区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丁健提出,东平生态保护中心在增殖放流工作中负责将上述水域生态修复资源专门用于购买水产苗种,通过在崇明内陆水域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恢复或补充生物资源群体,优化生物群落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崇明水域的生态平衡。
上海铁检院守护生态环境一直在路上,自集中管辖以来,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联合相关单位在长江、川杨河等地开展了多次增殖放流工作,近年来多名涉案人员通过缴纳增殖放流款的方式,已购买放流鱼苗约18万尾。今年上海铁检院又将这项增殖放流工作与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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