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9日0时-5月10日6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1例。
5月10日哈尔滨疫情年5月9日0时-5月10日6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1例,该患者韩某,男,70岁,结肠癌、高血压并伴有职业性铅中*35年,4月9日以来作为密切接触者一直在哈医大一院单独隔离治疗,期间7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5月9日核酸检测为阳性。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例。截至5月10日6时,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现有确诊病例10例(哈尔滨7例、牡丹江3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7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3例)。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人。累计追踪到省内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年5月9日0时-5月10日6时,全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新增境外治愈出院病例46例。截至5月10日6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例,其中:黑龙江省例,其他省份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1例;累计报告境外治愈出院病例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1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年5月9日0时-5月10日6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截至5月10日6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广东省1例。5月7日
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公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策执行期限由年5月31日再次延长至年12月31日财*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4号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策公告如下:《财*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策实施期限延长到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年4月30日近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导意见
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
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
开放影剧院、游艺厅等
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开放影剧院、游艺厅等
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导意见,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意见要求: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等卫生措施。
4、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5、加强院内感染防控,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国家卫健委也在昨日发布通告表示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5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最新通知,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等制定并印发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提出需要落实的全方位、多场景、各环节防控措施的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以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以上两个技术方案在组织保障和制度、场所与人员管控、重点区域防控、环境卫生、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等方面做出指导,要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校园防控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和防护要求,尽可能确保进校进园的每个人都是健康的、没有感染的,将外来输入风险降到最低。
方案特别指出,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划重点:
1、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
2、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3、住校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
4、错时上下学、排队、上课、就餐等均保持每人1米距离。
5、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
来源:黑龙江省委卫健委、哈尔滨本地宝、黑龙江交通广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